【2020招生信息】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细则

时间:2020-07-25浏览:1548设置

为了加强和规范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天津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通知》及《天津师范大学专业学院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安排

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博士研究生复试专家小组成员。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的职责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做好有关复试试题的命题和保密工作;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并提出解决办法和提供书面说明。

2.复试专家小组根据学院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细则实施复试工作。

三、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总体工作原则

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坚持科学选拔原则,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增强服务意识,做好综合保障、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为考生营造良好的复试考核环境。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比例

1.本年度我院计划招收各类博士研究生30人。其中,“少数民族博士研究生高层次骨干计划”1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1人;普通计划博士研究28人含国家急需人才计划”即“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后备计划专项”22人(只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结合我院现有具备招生资格博导情况将28人招生计划(含定向与非定向考生)分配到三个二级学科,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计划招生14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计划招生8人,思想政治教育计划招生6人。招生录取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复试比例。各类计划复试人数以招生计划数为依据,以不低于二比一的比例按照初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三)复试录取原则

1.“少数民族博士研究生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的复试录取原则。

报考“少数民族博士研究生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为外国语成绩不低于30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0分。学院复试专家小组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进行单独复试,根据学校分配的招生计划名额,按照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3×50%+ 复试成绩×50%)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内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名单。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录取原则。

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为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5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0分。学院复试专家小组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内排序,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复试名单。学院复试专家小组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进行单独复试,根据学校分配的招生计划名额,按照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3×50%+ 复试成绩×50%)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内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名单。

3.普通类型考生和“国家急需人才计划”即“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后备计划专项”的复试录取原则。

报考普通类型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为外国语成绩不低于50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学院复试专家小组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二级学科内排序,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复试名单。按照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3×50%+ 复试成绩×50%)在考生所报考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二级学科内进行成绩总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名单。“国家急需人才计划”即“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后备计划专项”考生从已经录取的全部非定向就业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名额,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二级学科进行成绩总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优先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学校规定,除专项计划录取定向培养博士考生的比例不超过学院录取总数的50%,我院今年录取定向培养博士3名,每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二级学科录取不超过1名定向就业博士生。对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二级学科内排序,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复试名单。按照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3×50%+ 复试成绩×50%)在二级学科定向考生内进行成绩总排名,确定录取名单。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①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③体检不合格;④未按时提交培养协议、人事档案或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必须于730日之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院(请用EMS寄送),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录取为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前本人必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该协议书必须在730日前寄回我校研招办,否则取消录取资格。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不负任何责任;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⑤提供虚假信息及报到前有违法违纪情况。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与地点

复试时间:726-27日上午800——下午600。复试专家工作地点:兴文楼A125室。

(二)复试内容与方式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我院决定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阶段考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完成今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我院首选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平台,另外选取ZOOM作为备用平台。

复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外语听说能力、所报考的二级学科基本理论知识、科研创新能力等。复试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办法是:复试成绩等于(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80%+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和口语考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20%。)

为了充分了解考生的科研能力,考生复试之前在规定时间内须提交代表考生科研能力的科研成果的佐证材料电子版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tjsdmy@qq.com邮箱,文件名是:报考专业+姓名+考生号。

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为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包括复试过程、内容的影像声音在内的任一部分都属于秘密,参加复试的考生和专家个人不得对复试进行录音录像。《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适用于本次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我院在复试前通过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报名材料进行考生身份确认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当天,再次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五、复试录取信息的公示及公开

1.复试过程公开。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我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招生计划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2.录取结果公示。学校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3.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223766129

六、关于体检的说明

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到医院体检遇到的实际问题,拟录取考生体检待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入校体检。经学校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关于收费的说明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研究生复试费收取标准,每名考生收取费用90元。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八、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722

【点击查看原文】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