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招生信息】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时间:2020-06-11浏览:1399设置

原文信息【摘要】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西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加强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发挥导师团队自主性,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三)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着力优化生源结构。

三、组织领导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材料审核评定和综合考核录取的组织管理工作,对考务管理、录取工作等负主体责任。

(二)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的全程巡视,监督整个材料审核评定和考核录取工作所有环节,执行招生工作纪律。

(三)材料审核评定小组

具体负责“公开招考”类考生第一阶段的材料审核与成绩评定,学科成绩与外语成绩分开予以评定,分为普通计划与专项计划两个序列。

(四)综合考核小组

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全部学术事宜。

(五)心理测试小组

具体负责考生心理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四、第一阶段考核内容及形式

1.考核内容: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见马克思主义学院主页通知),学院“材料审核评定小组”对材料进行审核评定,量化给出考生外语水平考核成绩和专业基础考核成绩。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考生的外语水平成绩,由学校统一组织,通过材料审核评定;专业基础考核成绩由学院审核评定。

2.审核方式:由7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教授组成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每位专家独立审阅考生申请材料,对考生的学业情况、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独立打分,在每位专家评分的基础上计算平均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以此总评分作为确定初审结果的唯一依据。外语水平成绩评定由专门的专家组完成。

3.所有考生在外语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依据专业基础考核成绩高低排序,以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4.对于通过审核进入综合考核阶段名单的考生,将通过邮件和电话通知其参加综合考核,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同时将在马克思主义学院主页公布。

    5.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二级学科招生计划数

指标类型

二级学科名称

拟招生人数

普通计划

(含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后备人才支持计划)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思想政治教育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33

专项计划(高校思政骨干)

思想政治教育

(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

9

专项计划(少民骨干)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思想政治教育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以学校划拨指标为准

  

对口支援计划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思想政治教育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以学校划拨指标为准

五、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方式

采用学校指定的平台进行网络远程综合考核,每位考生综合考核时间不低于30分钟(外语不低于10分钟,专业知识、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不低于20分钟)。

(二)综合考核内容和评分

综合考核包括外语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知识考核、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核。

1.外语水平能力测试(占综合考核成绩的30%

外语水平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听说能力和翻译能力。

2.专业知识考核(占综合考核成绩的30%

专业知识考核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为“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采用口试方式进行考核。

3 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占综合考核成绩的40%

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评分要点如下:

学科素养、理论功底、专业基础、综合素质(40分)。

本学科国内外研究前沿(限于普通计划、少民骨干计划考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有关理论和政策(限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考生)(30分)。

学术研究计划、培养潜质(30分)。

(三)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由外语、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构成。外语考核成绩权重占30%,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权重占70%

计算公式为:综合考核成绩=外语成绩*30%+专业知识考核成绩*30%+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40%。综合考核成绩数值取整数,外语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数值保留2位小数(例如:86.20)。

综合考核成绩以二级学科为单位,按不同报考类别分别排序。

(四)心理健康测评

心理健康测评由考核小组以提问、材料审查等形式进行考察,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综合考核程序

考生自我陈述(主要包含个人基本情况和学术研究计划两个方面,时间不超过6分钟)

抽签回答专业知识考核试题。

综合考核小组(导师组)随机提问。

六、拟录取规则

1.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生源比例

严格按学校关于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和招生指标分配的有关政策确定的计划分配进行录取。依据考生类别以二级学科为单位,按照所报考的二级学科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少民骨干计划与非少民骨干计划的考生之间不得互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与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之间不得互转,对口支援计划与非对口支援计划的考生之间不得互转。

2. 普通计划考生的录取

以综合考核成绩为依据,各二级学科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各位导师在报考生源范围内择优录取。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有二级学科出现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招生计划调配到合格生源最为充足的学科。

3.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考生的录取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考生的录取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要对拟录取考生作严格的身份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需占招生计划的百分之七十以上,录取单位本校生源不能超过招生计划的三分之一。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考生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录取时不确定导师。

4. 少民骨干计划考生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政策择优录取。

5. 对口支援计划考生

对口支援计划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政策择优录取。

6.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综合考核成绩<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④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⑤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⑥报考、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⑦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的;⑧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⑨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个人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的;⑩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形。

七、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一)拟录取名单(含各项成绩)公示

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拟录取名单将在马克思主义学院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网址:http://mks.swu.edu.cn/(登陆方式:西南大学首页—机构部门—学院设置—马克思主义学院主页)。

特别提醒: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录取考生人事调档函由研究生院招办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给考生。人事档案邮寄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黄老师收;电话:023-68367492

(二)咨询及投诉渠道

1.咨询电话

联系人:谢老师咨询电话:023-68367494 

邮箱:mayuanzhaosheng@126.com

2.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23-68367428(张老师),邮箱:2907930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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