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初审和复审考核细则

时间:2019-02-28浏览:2381设置

2019年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初审和复审考核细则

为做好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年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院的招生工作要求和学院“申请-考核”制的流程安排,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领导工作

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马院招生领导小组成员由马院院长、常务副院长、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及各学科专家组成。

    二、招生纪检工作

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纪检工作小组”,院党委纪检委员任纪检组组长,小组成员包括各支部书记,招生纪检工作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性监督。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工作小组以及参与初审、考核各环节的师生员工,根据学校招生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三、初审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小组,对于符合招生条件并及时完整提交申请材料者进行初审。本阶段审查为形式审查,达到所规定各项标准者为报名合格的申请人,可进入初审。

学院按照单一或相近二级学科分组,组织不少于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初审。初审小组对申请人的学术背景、外语能力、专业基础、研究计划、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等进行全面考察,每位专家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为申请者的初审成绩。

初审成绩计算方法:满分为100分(教育背景20+外语水平10+综合素质20+学术潜力50分)。根据初审成绩得分高低,按照学院招生计划2倍左右数额确定参加复审考核的候选人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并以电子邮件、电话形式告知。

所有通过初审的申请者,须在参加考核时按《复旦大学部分院系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马克思主义学院》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接受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成绩无效。

四、复审考核细则

1.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1)各专业招生计划请见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招考计划名额不完全等于实际录取人数,学院将秉承“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人才。

    2.报考资格审查

由院系严格按照《复旦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实施办法》对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复审资格,并对其培养类别进行确认。所有参加复审的考生均需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博士生准考证;

3)研究生毕业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

4)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 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

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毕业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5)相关外语水平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对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和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的考生,必须提供《报考资格审查表》,没有《审查表》或盖章不全的,不能按照这两个专项计划执行。

7)对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没有《登记表》的,不能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执行。

3、复审考核时间和内容

复审考核时间暂定为3月中旬,考试的笔试和专业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分为笔试与面试两个环节。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包括专业综合知识和专业英语能力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共3个小时,其中专业综合知识占80%,专业英语占20%。笔试由各考核小组分别出题、设置标准并进行评分,成绩采取百分制。考核内容包括基础理论、研究方法等。

  (2)面试

面试小组:按单一或相近二级学科分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织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候选人的知识基础、研究素养、学术潜力、外语水平、综合能力等。

面试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知识和英语能力两部分,其中专业综合知识占80%,英语能力占20%

面试程序:

  • 面试时间要求: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5分钟左右;其中专业综合知识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外语能力考核,时间为5-10分钟,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口语实施办法》切实加强英语口语测试;

  • 认真做好面试记录,评分应实事求是、确保公正,指定专人负责复试中面试过程的全程录音;

  • 面试小组成员对考生面试情况独立匿名评分,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加总后计算平均分;

  • 面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质和专业水平进行全面考核,尤其注重对考生创新能力、科学研究潜质的考察。

3)复审考核总成绩

复审考核总成绩按照复审考核环节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折算加总。

计算方式:总成绩=0.5×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

    五、拟录取

1.学院依据招生名额和复审总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学院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上报研究生院,并以电子邮件、电话形式告知。

2.按照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若考生填写的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则必须脱离工作单位全日制攻读,录取时不得变更。

3.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于2019年上半年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进入政审等后续程序,然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于2019年秋季入学。

六、其他说明

1. 本细则适用于学院2019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工作,硕博连读招收博士生(对于跨院系、跨专业的硕博连读申请人不再重复进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参照本细则执行。

2.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中国学”项目博士生招生参照马克思主义学院申请-考核制办法,招生名额单列,考核单列,考生参加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的笔试和面试。

3.本细则如有与学校博士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不一致者,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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