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信息【摘要】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标分配
一般计划50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9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6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2人,对口支援计划1人。
各类专项计划考生不得更改报考类别,招生计划不得挪用。
二、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合格分数线
一般计划英语合格分数线为55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英语合格分数线为60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英语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以学校划定的分数线为准。
三、确定候选人
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严格按照学院制定的《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候选人集体审核评议工作细则》(见附件1),对申请者的教育背景、外语水平、学术能力、综合素质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将候选人审核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公示内容应包括:候选人产生依据,考核专家组及招生领导小组意见,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硕士毕业单位、毕业专业、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报考专业、类别(定向与非定向)、学习方式(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主要业务条件,报考导师,推荐人姓名、工作单位、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