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

时间:2022-11-29浏览:10486设置


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按照“申请-考核”制进行选拔,选拔办法如下:

一、组织管理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执行。选派专业教师组成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研究生招生纪检小组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考生申请

(一)申请条件

1.考生应符合《复旦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的外语水平应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英语:大学英语四级不低于570分或六级不低于440分;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4合格;托福不低于75分(报名日期前两年内有效);雅思学术类不低于6分(报名日期前两年内有效);高等教育阶段所学专业为英语,并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在英语国家或地区高等教育机构交流学习10个月及以上(报名日期前三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英语学术论文(报名日期前三年内);高等教育阶段参加境外英语授课学位项目,以英文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证书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报考“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06方向(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的考生,除上述英语条件外,还可以选择俄语、日语或德语,应符合的外语条件为:

 ①俄语: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六级考试,或达到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的B1及以上;

 ②日语: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六级考试,或达到日语能力测试N3及以上;

 ③德语:通过德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德语六级,或取得歌德学院B2证书及以上或德福考试证书或DSH考试证书。

3.对于以国(境)外硕士身份报考的考生,学院只接受已获得国(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报考;学院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二)申请材料清单

考生按学校要求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填写或上传如下材料。

1.博士生报名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习与工作简历(从大学起不间断);

4.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就读单位盖章);

5.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在读和预计可按时毕业说明(院系盖章);境外学位获得者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证明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

7.已有科研成果清单(不限是否发表),附科研成果,并选取其中两篇论文作为代表性学术论文置于最前列;

8.其它重要获奖证书;

9.一份5000字左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计划书要包括题目、摘要、正文、参考文献;要明确自己的研究问题和目的,在文献回顾的基础上呈现研究的价值,核心概念和理论思路要明晰,简要介绍研究设计和拟用研究方法,引用、注释、参考文献符合学术规范;在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模板);

10.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论文初稿或论文大纲;

11.申请材料中还包括两封由正高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考生在报考服务系统中在线填写相关信息,推荐人发送邮件上传,无须以其他方式提交),推荐人应与报考学科有关,且不能是意向报考导师。

(三)提交申请材料的要求

1考生在网上提交上述电子版申请材料外,还应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材料(专家推荐信除外)寄送至学院。

1请于2023113日前通过顺丰或邮政快递方式将纸质材料寄送达上海市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光华楼西主楼504室蔡老师收。电话:021-65643040。在信封醒目位置注明“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申请材料”字样。为免延误,不要使用邮政包裹。

2请同时将申请材料的扫描件(序号1-10)按顺序整理打包,发送至fdmyyb@fudan.edu.cn电子信箱,文件夹和邮件均以“姓名+报考专业+博士申请材料”命名。

2.申请材料应清晰、完整、真实,符合要求,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交,电子版证件、证书、证明、成绩单等材料提交扫描件,纸质版证明、学业成绩单等寄送原件。若考生提交申请材料不完整、不及时,学院可不予受理。若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核的成绩无效。纸质材料不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

(四)报考资格审查

学院对完成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寄送申请材料的考生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进入申请材料审核阶段。考生如能进入复试,应根据学院要求携带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的原件接受核验。

三、申请材料审核

学院按照招生专业、单一或相近研究方向分组,由专业教师组成若干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不少于5人),基于考生的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重点考查其学习经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外语成绩、获奖情况、研究计划、综合能力等。材料审核满分100分(综合素质50+学术潜力50分)。专家组成员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

根据各组招生计划和考生材料审核成绩,原则上按照不超过300%的复试录取比例择优提出复试名单,视生源情况适当增减。材料审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复试。

复试考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学院网站(https://som.fudan.edu.cn)公布,招生工作小组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到复试考生。

四、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分为笔试与面试两个环节,时间暂定20233月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包括专业综合知识和专业英语两部分,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理论、研究方法等,其中专业综合知识占80%、专业英语占20%。满分100分,时长3小时。

2.面试

学院按照招生专业、单一或相近研究方向分组,由专业教师组成若干面试考核专家组(每组不少于5人),对考生的学业水平、科研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潜质、思想品德等进行全面考查。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25分钟左右,其中专业综合知识考核时间20分钟左右,外语能力考核时间5分钟左右。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综合知识占80%,外语能力占20%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五、录取

1.考生总成绩按满分100分核算,其中材料审核成绩占2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或面试原始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我校博士生招生遵循“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院系可根据学校实际下达招生计划和考生生源情况对本单位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3.按照招生计划和各组考生总成绩择优提出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学校。

4.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期间,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对公示无异议、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查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于2023年秋季入学。

六、其他说明

1.本办法适用于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博士生招生。硕博连读考生应按照学校硕博连读选拔工作通知和本办法要求,在报考服务系统报名并提交现有申请材料(包括纸质材料),与普通招考考生一起考核、排序。

2.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依托本学院的招生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单列考核排序。望道研究院依托本学院的招生工作不单列考核排序。本学院与山东省委党校联合培养项目的招生工作不单列考核排序,具体人选由学院从拟录取考生中遴选并经山东省委党校确认。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的招生工作,由学校研究生院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另行发布招生简章(预计20234月在学校研招网发布,各院系、专业的招生计划以简章为准),接受考生报名。

4.其他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如无特别规定,参照本办法进行考核,单列排序。

5.本办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未列事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6.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渠道:021-65643040fdmyyb@fudan.edu.cn。考生申诉渠道:021-55664408mayuanjijian@fud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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